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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雪封山,能找到的猎物十分有限,为了追踪这头野猪,他已经忙活了好几天了。
不过,哪怕胜利在前,他也丝毫不敢大意。
当年在长白山集训时,教官说过,这种独行的野猪生性十分凶残。
在没有一击必杀的把握下,千万不能招惹。
陆峰悄悄调整弓弦,竹箭尾羽擦过虎口的老茧。
重生后,这双手倒是和前世一样稳。
“嗖!”
箭矢破空声惊飞树梢寒鸦。
下一刻,野猪发出震耳欲聋的嚎叫,箭杆没入右眼三寸。
陆峰就地翻滚,獠牙擦着耳畔划过,带起一阵腥风。
他反手抽出绑腿里的柴刀,刀刃映着雪光劈进野猪颈动脉。
热血喷在雪地上腾起白雾,庞大的身躯缓缓倒下,陆峰抹了把脸上的血,胸腔剧烈起伏。
幸好提前演练了一下,没想到这具身体如此虚弱,才几个战术动作就喘得厉害。
他蹲下身检查猎物,獠牙足有半尺长,毛色油亮,送到公社收购站少说能换三十斤粮票。
想到粮票,胃部不由得一阵抽搐。
记忆里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,昨晚抱着空瓦罐说“爹,妞妞不饿”的模样,刺得他心口发疼。
原主真是个混账,连父母工伤去世的抚恤金都拿去换了劣质烧酒,饿得妻女只能去挖冻硬的野菜根。
真不知道,这种人怎么能娶到这么一个美若天仙的老婆!
陆峰解下裤腰带捆住野猪后腿,拖着艰难往山下走。
雪地上,蜿蜒的血迹像条红绸带,他琢磨着留下半扇猪肉,剩下的送去镇子上卖掉。
快入冬了,媳妇儿和女儿身上还穿着单薄的秋衣,得给她们买两件厚实点的棉衣过冬。
原主虽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,但已经死了,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妻子和女儿,他不能不管不顾。
所以,几番犹豫后,陆峰决定接受现在这个身份,帮他照顾好妻女,算是还了原主的借宿之恩。
转过七八个山坳,只见,茫茫雪原中耸立着一个低矮破旧的茅草屋。
土坯房檐下挂着冰溜子,昏黄的煤油灯光从破烂的窗户上透出。
这就是他这一世的‘家’了。
陆峰在院门口顿了顿,拍打掉身上的雪渣,朝家里走去。
柴门“吱呀”推开时,东屋传来瓦罐落地的脆响。
“谁?!”
“是我,陆峰。”
“我回来了。”
陆峰应道。
目光透过灶房门,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。
是原主的女儿,五岁的妞妞。
她穿着露脚趾的棉鞋,脚趾冻得发紫,手里还攥着半个硬得像石头的糙面馒头。
“妞妞,你娘呢?”
陆峰刚开口,这时,一个女子举着顶门杠,从屋内冲了出来。
女子穿着一件碎花外套,衣服上补丁摞补丁,虽然体型单薄,但是该大的地方大,该小的地方小,丝毫不影响美感。
透过衣服,依稀能看到脖颈处白皙的肌肤,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上不施粉黛,依旧美的惊心动魄,眼波流转间,仿佛能让世间一切美景失色。
只不过,此刻那双杏眼通红,像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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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
